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保证了职工在退休之后能够领取一定数目的养老金,从而有一个好的晚年生活,一般单位都会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底是怎么缴纳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缴纳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二、养老金构成
养老保险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的
1、基础养老金:
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公式: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J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还需要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之和。
三、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的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办理因病退休;不足上述年龄的办理因病退职。
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从事高温和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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